发布时间:2007-04-27 编辑:
8月7日,榆林市常委会召开了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省委11号文件,市委15号文件精神的汇报,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度全市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桂兰、鲍振明、冯九海、杨东明和秘书长陈保平出席了会议。
根据省委11号和市委15号文件精神,7月31日至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分四组分别对全市12县区关于加强改进人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以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区委都能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履行了人大职能,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各县区人大工作的检查情况汇报,白桂兰副主任指出:
一、按照省委11号和市委15号文件精神,各县区级党委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并认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上认真行使决定权,代表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出现了一些创新点。
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各县区在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和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作了广泛产交流与探索,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做出了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重视;职权的行使;代表作用的发挥以及自身的建设。
在讨论我市关于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2004、2005年度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市上两年投入1250万元用于大病救助,对贫困患者实施大病救助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方面,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构建和谐榆林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两年的工作实践,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大病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起来,便于实现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