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1 编辑:李东
1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平、贺文元、高明伟、常少海、贺耀东、米劲和秘书长王建学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小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克祯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报告,并对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榆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第二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榆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日在榆林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榆林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榆林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榆林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