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9 编辑:李东

10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维平、贺文元、高明伟、常少海、贺耀东、米劲和秘书长王建学出席。市政协副主席高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小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克祯列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榆林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榆林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榆林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2名在榆省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大会精神贯穿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努力为榆林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立足榆林实际,广泛听取各方声音,深入总结立法经验,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配套措施,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地方法规执行检查。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强化财政预算刚性约束,扎实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切实维护财经法纪权威;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优化市属企业布局和经营结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推动构建大保护的工作格局和协同治理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