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榆林市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这三个报告,并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认为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围绕三年为期目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线索清仓、案件清结压力大,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方面还有差距,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与边打边治边建的要求还有差距。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责任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认真领会“三个深刻把握”、专项斗争当前“四个转变”的阶段性特征及“三个得到”的目标,充分认识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各成员单位要紧盯当前目标任务,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扩大战果,不断把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办案质效。重点在“清”字上下功夫,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一是要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持续从刑事、治安、信访、职务犯罪等案件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寻突破,确保按时完成线索清仓见底。二是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安机关要在线索核查、逃犯追捕、打财断血方面再加力,推动一查到底、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强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意识,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充分发挥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作用。法院要坚持依法办案,优化力量配置,缩短审判周期,持续加大大案要案攻坚力度;要加强执行攻坚,依法精准甄别处置,加强配合联动,提高涉黑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三是要形成打击合力,政法机关要与纪检监察、金融、税务等部门加强协作,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确保完成“伞网清除”“黑财清底”任务。
(三)进一步加快建章立制,大力推动长效常治。要在“建”字上下功夫,按照“建起来、建完善”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是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健全完善政法机关之间调查取证、线索发现移交、信息共享、监管通报等制度,在统一的证据标准和办案流程指引下,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要建立健全政法机关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二是要加强行业治理,整治黑恶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的长效常治机制。三是要创新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党建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动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让黑恶势力在基层无处藏身。
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将对“一府两院”贯彻落实《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