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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对市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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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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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1  编辑:李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全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公众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危险废物处置更加规范,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治理也取得的显著成效。但应看到,我市固体废物存量大、利用难、风险高的问题依然突出,已经成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对固废污染防治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有充分认识,采取更加积极的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削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固废污染防治意识。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栗战书委员长来陕考察调研讲话精神为指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推动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深刻把握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协调推进大气、水、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全产业链布局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低碳意识、生态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习惯,自觉融入绿色生活,让天蓝地绿水清深入人心。要全力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让榆林成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者,成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引领者。

二、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推进固废污染防治。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逐条对照,认真督促落实法律责任。要坚决贯彻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核心原则,运用法律武器破解难点堵点。要积极对接国内外工艺先进的一流企业,建设投运一批煤矸石、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以及杂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试验示范项目,着力解决我市工业固废、危废长期堆存等历史遗留题。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处理、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全力推动固废污染防治各类重大工程落地建设。要依托全市工业固废信息化管理系统,摸清全市固废产生、处置、利用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要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对全市煤矸石、粉煤灰、电石渣、污油泥、垃圾渗液和医疗废物等进行全覆盖排查,对非法堆存、倾倒、掩埋、转移处置等违法行为采取高限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要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制定激励固废综合利用的财税减免、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配套机制,引导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能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危废管理制度,落实危废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切实防控环境污染风险。要进一步抓好固废监管机构建设,充实专业力量,严格网格化管理,督促企业和社会依法落实法律责任。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执法机构,配齐充实执法队伍和人员,全面提升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要建立巡查督查和固废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为题。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加大环保法、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对环境污染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曝光。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在5个月内将整改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