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榆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畜牧兽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畜牧产业发展及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对市政府关于畜牧兽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了这个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市关于畜牧兽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针对当前畜牧兽医工作中存在的“畜牧兽医机构体系不完整、运行机制不顺畅、动物疫情防控任务艰巨、保障能力不足、融资难”等制约全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
一、理顺畜牧兽医管理体系,理清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机构改革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和完善“三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防止机构改革期间,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相互推诿等现象。要适应非牧区畜牧业大市发展需求,积极争取成立畜牧产业发展专职机构,羊产业中心与畜牧中心合署办公,合理布局乡镇畜牧兽医站及区域站,形成市县乡上下协同运转高效的畜牧业管理体系。
二、重点发展肉羊、奶牛产业,扩大榆林畜牧大市影响力。“十四五”时期,榆林是全省畜牧业发展的重点市区,以榆阳、横山、神木、靖边、定边、子洲和佳县为主要基地,打造陕北肉羊产业集群。以榆阳、横山、神木、靖边和定边为重点,大力发展奶牛产业,与周边地市奶牛业发展同步,建成定边县6万头奶牛养殖基地。积极搭建平台,推进龙头企业和畜牧专业社合作,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合力创建“榆林品牌”,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种养加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格局。要树立品牌意识,创建各类畜产品品牌,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设屠宰、加工、分割、销售、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生产绿色有机品牌畜产品。规范活畜交易市场,支持培育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拉动畜牧产业发展。
三、坚持防疫优先原则,加大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力度。要夯实各级领导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将养殖场(户)防疫监督、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行监督人员网格化管理。 落实好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企业和人员防疫主体责任。要坚持做好春秋两季动物免疫预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各种渠道引进畜牧兽医高层次和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基层兽医实验室建设,做好疫病诊断和检测工作。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四、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有效破解草畜矛盾。坚持草畜平衡,农林牧协同发展。要积极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推广种植苜蓿、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改良利用天然草原和灌木林地,开发利用红枣、酒糟、果渣等饲料资源,推广生物发酵饲料。促进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鼓励玉米青贮、黄贮。推进饲草料专业化生产,培育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饲料饲草加工龙头企业,力争全市年加工饲草料能力达到600万吨以上,为全市畜牧业发展和“双千万”工程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增加对畜牧产业的投入。采取多方融资的办法,解决畜牧业发展资金的瓶颈问题,加大对中小养殖户的扶持力度。统筹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围绕技术服务体系、良繁体系、防疫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信贷支持,积极鼓励民间资金投向现代畜牧业,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促进我市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