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会议中心 -> 常委会会议 -> 正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13
  • 作者:信息中心
  • 【文字
发布时间:2021-04-13  编辑:李东


20220227370804.jpg

4月1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劳动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杨怀智、李晓媛、李永奇,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立平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维平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表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办法(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钱劳动强调,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已经全面进入会期,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通过本次大会,展示人大工作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把全市人民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打牢基础。要夯实责任,紧盯重点,落实落细职责,加强领导,紧密配合,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会议各项议程顺利进行不出差错,确保选举圆满成功,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