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7 编辑:李东

5月10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晓媛、法工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上海举办的2021年第一期地方立法培训。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赴沈阳参加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组织召开的设区的市立法调研座谈会,并在分组会议上作为陕西代表介绍了榆林立法的实践与体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地方立法培训开班式上作动员讲话和专题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信春鹰,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武增等分别就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地方立法、民法典编纂与实施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授课。来自全国15个省区的337位学员参加培训。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新篇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积极作用,让发展成果、法治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体人民。立法队伍是法治工作中的重要队伍,要逐步实现立法人员齐备、能力过硬、待遇适合、机制体制完善,不断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设区的市立法调研座谈会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中的作用”为主题,分别听取了陕西、河北等8个省(区)地方人大参会同志汇报的有关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2015年立法法修改以来,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总体工作。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副主任委员王宁、江必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要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慎重稳妥、依法有序开展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立法工作的整体合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