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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会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决定宣传贯彻会议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14
  • 作者: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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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4  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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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决定宣传贯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决定的主要内容作深入解读,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对决定的贯彻实施作安排部署,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作表态发言。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主持会议。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流浪犬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围绕流浪犬的管理机制、职责分工、收容管理以及宣传教育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共十二条。

会议指出,犬事虽小,关乎民生。流浪犬管理涉及多环节、多部门,考验着社会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决定》施行的重要意义,夯实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面推动《决定》贯彻实施。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决定》宣传,扩大知晓率,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加快建立健全流浪犬管理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定》贯彻执行到位;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构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公众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