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纪 磊为榆林市信访局局长;
杨文慧为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马福堂榆林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张 利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建标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韩燕妮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徐晓炯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杨忠东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苏晓娟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永旺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惠海胜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
李 江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
马 验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晓钢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惠东东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乔幼涛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闫 虹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 静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小明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免去:
白海涛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高永颖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晓炯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杨忠东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 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马玉荣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姬治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工作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白东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张 利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建标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韩燕妮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旺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惠子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闫 虹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苏晓娟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 军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