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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四支部举行“主题党日活动”暨“立法沙龙”第一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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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7-14
  • 作者:王勇 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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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编辑: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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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内司监察委组成的机关第四支部举行了“主题党日活动”暨“立法沙龙”第一期活动。常委会副主任李晓媛应邀参加活动并作现场指导。

会上,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对《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进行领学,重点围绕立法条例就地方性法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以及法规的报请批准、公布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进行详细解读。

李晓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和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聚焦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制度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让地方立法在推进榆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李晓媛强调,要以本次“立法沙龙”活动为契机,支部全体党员要将学习制度化,定期举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沙龙主题活动,做好“三个结合”,即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立法沙龙”活动相结合、将“自学研讨”与“调研培训”相结合、将法工委立法工作与相关工委工作相结合。要通过学习交流,增强青年干部法律素养和创新能力,更好地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的强大动力。

通过本次沙龙活动,支部全体党员对地方立法工作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提升了立法业务能力,拓宽了立法工作思路,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奠定基础。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以《决定》为遵循,紧紧结合榆林实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让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为全市改革发展和民生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