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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钱劳动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麻宝玉主持,副主任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和秘书长王龙生出席。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际出席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焦利民、叶庆隆辞去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关于补选钱劳动、王曼华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补选我市出席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后,人代选工委将补选结果报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