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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年鉴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8-03
  • 作者:甄聃
  • 【文字
发布时间:2016-08-03  编辑:李东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榆林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胡志强  常务副主任:曹世玉

副主任:  郭宝成  鲍振明  杨东明  邵胜凯 王丽华()  

          高永东9月任)

秘书长  王龙生2月任)

副秘书长:王栓栓        张宪林

 员:

丁茂贵    万继新          牛玉琴()

王永胜11月辞)        9月辞)    

刘支堂    刘仲平    李向宝    吴忠宝

 ()    张林科    赵红星    胡亚雄

     郭云琴()    张光庭    丁探军    

郭怀军    慕建武    霍世宏    白玉圣

 2月辞)       李爱珍() 2月辞)      

     王栓栓    沈效功    宋玉琪    

李孝南   殷海舰2月任)  霍凤莲2月任)  

榆林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9月设立)

主任委员  鲍振明

副主任委员

委员

榆林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鲍振明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办公室

    霍世宏    副主任   薛宏斌

调研员         

研究室

主任   杨广禄   

副调研员 李炳范

法制工作委员会9月设立)

    丁探军9月任) 副主任 吕钟笑9月任)

副调研员 武巧娥

    副主任  

预算工作委员会

    慕建武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9月设立)

    丁探军9月任) 副主任 吕钟笑9月任)

副调研员 武巧娥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张光廷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调研员   郝文兴

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李向宝          副主任    

副调研员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郭怀军        副主任   常永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白玉圣           副主任     

概述2015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完成榆林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共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项,形成调研报告15份,听取、审议、审查批准计划、预决算及审计报告5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审议意见66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人次。为榆林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榆林市届人大次会议】27日至210在榆林人民大厦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和新任委员名。

【榆林市届人大次会议】9月19日至9月20日在榆林人民大厦举行。大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贾宇教授作了题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讲座,从全面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规律,法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两方面阐释了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并指出了实现法治经济的路径。会议选举尉俊东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高永东为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表决通过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榆林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2月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和2015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选举办法(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和增选、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应出席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为387名。

3月27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全市人民报告201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通报了测评结果。

5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榆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薛引娥和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纪相忠应邀出席指导会议。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两名“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上述工作情况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赴厦门等地考察学习“多规合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案。

6月1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陆治原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中印辞去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任命了尉俊东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钱劳动为榆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7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了人事任免案,测评通过市政府关于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以及2名“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报告。

9月1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榆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回访报告,并对市政府办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榆林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草案)、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等。

9月1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办法;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和增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设立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的决定和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表决榆林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办法。

11月1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榆林市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榆林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石峁遗址保护工作的决定。

12月25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在榆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及修改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部分榆林市出席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说明以及两名在榆省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会议通过投票补选了两名榆林市出席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两大议案办理

关于榆横一体化议案常委会从调研商讨、推动各方在推进榆横一体化建设的主要方面形成共识,到全力配合政府解决议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议案的办理工作。通过议案的办理,使榆阳区、高新区与横山县所辖的西南新区初步实现了一体化建设,榆林中心城区实现了大发展,横山县完成了撤县设区,彻底解决了榆横一体化发展的体制障碍。这五年多,榆林中心城区的投资建设规模可能相当于前50年的总和,榆林中心城市的框架拉大到270平方公里,形成了主城区畅通便捷的路网,解决了群众上学难、入托难、看病难、买菜难等急迫问题,为群众提供了购物、吃住、办公、健身、游乐的良好条件,城市的整体环境、市民的综合素质、榆林的对外形象、群众的幸福指数有了极大的提升,一个新兴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雏形已经形成。

关于振南议案常委会坚持督查与调研并重,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了由扶持南部发展到振兴南部县域经济的转变,推动了振南工作思路调整,市域一体化发展。五年多来,振兴南部县域经济取得重大进展,市级财政和北部县、国企共投入专项资金16.82亿元,撬动各类资金超过45亿元,实施各类项目242个,已建成项目218个,包括产业园区和县城的基础设施项目,扶持的民营企业项目,旅游产业景区、景点和基础设施项目,教科文卫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通过办理振南议案,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大加快了南部的整体发展步伐,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南北的差距明显缩小,也极大地强化了全市一家人、工作一盘棋的意识,这对于增强全市的团结,凝聚全市的力量,为确保全市共同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认真审查和批准全市年度计划、预决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大力支持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督力度,一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在收入安排时体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支出安排体现“优化支出结构、保证支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另一方面坚决支持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强预决算的全口径监管。

常委会讨论了“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报告。要求进一步统一对“多规合一”工作科学性的认识,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精准”的工作标准,提升“多规合一”的质量,为榆林当代人和未来后代的福祉出好规划,为国家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出好经验。还作出了关于加强石峁遗址保护工作等决议、决定。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通过组织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表态发言、按表决器表决、任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促使被任命干部强化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人大人事任免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坚持市政府工作部门向人民报告重点工作的制度。组织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榆林电视台和榆林日报向全市人民报告了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分别举行了“向人民报告”工作测评大会,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并在榆林日报公布。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制度2015年,共组织3名政府组成部门和2名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履职报告,同时还进行满意度测评。

【监督工作】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进一步统筹资金,形成农机主抓、各方协作、农机农艺密切合作,合力搞好社会服务的体制机制,推动农机化大发展;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完善用人机制,力促科技和经济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创新发展。

关注教育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常委会连续五年听取教育工作及校建工作报告,多次视察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情况。专题听取和讨论了我市的教育发展问题。建议切实把教育事业放在“三优先”的战略地位,建议各级政府科学确定学校的规模、布局、结构。在全力抓校建工程的同时,下大力气抓教育质量的提高。 “十二五”期间,在榆林城区新建扩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42所,基本解决了“大班额”、“上学难”、“入园难”问题。

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一是推动“三年植绿大行动”工作。常委会连续5年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三年植绿大行动”工作报告并视察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建议理顺“生态建设”“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绿化和投资重点放在人口聚集的城镇和产业聚集的园区,逐步探索建立造林绿化的投融资体制。针对城区部分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水平低、工程质量差、绿化地块落实难、阻工现象严重、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城区为重点,努力打造园林景观精品工程。二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和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的报告,建议要下决心把无定河流域环境污染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组建有力的领导机构,制定科学的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解决好无定河断流和污染治理问题;加快推进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步伐,健全监管体制,加大监管力度,科学统筹规划,适度控制开发,全面开展地下水环境专项调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切实提升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榆林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塞上环保世纪行”活动,用半个多月,市县区人大共同组织多家媒体,深入12个县区和高新区、榆神工业区的企业、机关、街道、社区、学校、农村,进行采访报道,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事例。有些问题很快得到解决,有些问题在采访报道或作为送阅件送有关方面后得到解决。

加强司法监督。一是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在审判环节的调解,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全社会的合力。二是加强重点案件监督。常委会每年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5个典型案件进行听审,并对庭审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

加强社会治安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集中打击和日常治理相结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扭转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

【代表工作】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活动,真正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一是为每位市人大代表订制了《代表履职手册》,方便代表及时记录出席人代会、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和联系人民群众、为民办事,并以此作为查阅、考评代表履职情况的主要依据。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述职工作,制订了《在榆省人大代表述职办法》,使代表更好地把履行职责的情况置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之下,增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二是实行了走访代表制度,每年年终,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分别到各县区走访慰问省、市人大代表,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听取代表对市、县人大工作的建议,帮助解决代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激励代表立足本职,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榆林市人大出台了《关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意见》和具体调研办法,形成了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的具体方案,完善了在榆陕西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档案。

【机关建设】常委会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坚持机关干部每周五集体学习、参加榆林大讲堂、副处级以上干部网络教育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二是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了三次专题研讨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问题导向,认真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并进行了整改落实。三是公开人大履职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充分利用榆林日报、榆林电视台、榆林新闻网、榆林人民广播电台、榆林都市生活报、榆阳电视台等媒体的优势,把强化人大工作宣传和加大公开人大工作信息结合起来,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情况。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和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设立了人大法制和财经两个专门委员会,重新核定了市人大常委会的机构和编制,增设了内司工委。选举产生了法制委员会及组成人员,并经常委会对《榆林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两次审议,提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选调了6名学历较高、素质较好、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为开展立法工作和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提供了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