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4月2日在榆林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上
榆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财税改革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12月份财政收支报表统计,2017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1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8%,同比增长34.5%。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264.2亿元,增长77.8%,其中:增值税122.3亿元,增长117.9%,增值税增长主要是“营改增”改革后,中央取消了营业税,并调整了与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地方增值税收入有一定增加;企业所得税22.5亿元,增长132%,主要是2017年经济回暖,企业利润增加;个人所得税4.8亿元,增长63.2%;资源税69.9亿元,增长83.1%;房产税2.7亿元,下降10.4%;城市维护建设税20.2亿元,增长70.7%;城镇土地使用税5.4亿元,增长49%;耕地占用税7.7亿元,增长4.1%;契税1.7亿元,增长28%。
非税收入48.7亿元,下降42.1%,其中:专项收入22.1亿元,增长30.3%;行政事业性收费17.5亿元,下降9.5%,主要是落实中省市有关降费政策,取消和缓征部分涉企收费;罚没收入5.7亿元,下降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5亿元,下降82.9%,主要是资源性收费大幅减少。
2017年,全市财政支出555.1亿元,增长17.8%,完成调整预算的97.8%。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教育101.6亿元,增长10.5%;科学技术6.1亿元,增长7.4%;文化体育与传媒14.5亿元,增长29.8%;社会保障和就业68.5亿元,同比增长21.5%;医疗卫生50.5亿元,增长15.4 %;节能环保25.1亿元,增长110.8%,主要是市级一次性安排煤炭转化引导基金,增加了支出;城乡社区48.2亿元,增长75.4%;农林水89.9亿元,增长34.4%;住房保障20.6亿元,增长1%。
2017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142.9亿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26.2%,增长34.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各项税收126.5亿元,增长83.3%,其中:增值税65亿元,增长108.5%;企业所得税11.3亿元,增长132%;个人所得税2.3亿元,增长65.6%;资源税40.7亿元,增长76.4%;城市建设维护税4.1亿元,增长57.8%;房产税1.1亿元,下降9.9%。非税收入16.5亿元,下降55.9%,其中:专项收入4.7亿元,下降10.1%;行政事业性收费9.2亿元,下降1.5%;罚没收入2.1亿元,下降26.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4亿元,下降95.4%。
2017年,市级财政支出12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1%,增长17.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8亿元,增长32.7%;科学技术1亿元,增长19.8%;文化体育与传媒 4.2亿元,增长95.1%;社会保障和就业11.5亿元,同比增长38%;医疗卫生20.8亿元,增长26.1%;节能环保11.6亿元,增长5倍;农林水8亿元,增长28.6%;城乡社区事务15.6亿元,增长153.5%;住房保障10.8亿元,增长14.6%。
2017年,中省补助我市财力性转移支付101.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2.4亿元。
2017年,中省下达我市一般债务限额228.5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47.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31.8亿元,置换债券15.7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205.2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2.5亿元,占预算的156.8%,增长7.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2.2亿元,下降17.7%,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下降。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亿元,完成预算的96.2%,下降70.1%。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1.7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5亿元,下降58.4%。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城乡社区事务1.7亿元,其他支出0.8亿元。
2017年,中省安排我市政府性基金补助1.3亿元。
2017年,中省下达我市专项债务限额104.3亿元,我市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2.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9亿元,置换债券10.8亿元。截至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72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榆林高新区财政收入完成11.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5亿元,基金收入7.3亿元。财政支出12.4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5.1亿元,基金支出7.3亿元;榆神工业区财政收入完成3.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亿元,基金收入2.7亿元。财政支出3.9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1亿元,基金支出0.8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正在核实清理,中省补助结算对账尚在进行,最终数据将会有一些变化,待决算汇审编出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1.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努力优结构提质量。2017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抓住能源市场回暖,全市经济企稳回升有利时机,充分发挥财税联动机制,深挖增收潜力,提升收入质量,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收入任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全省第二,增速全省第一。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县区规范财政收入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当年非税占比由上年的36.1%下降到15.6%,全市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全面控支出增效益。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质量和效益,全力推进“支出效益提升年”活动,在规范预算编制、均衡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和加强绩效管理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到岗,全市支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市级一般性支出压缩5.03%,1-12月份全市“三公”经费下降2%。全年财政支出完成调整预算的97.8%,支出进度创历年最好水平,居全省前列。
3.保障阶段性重大事项,着重强落实打基础。阶段性重大事项是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促发展、事关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大计,是贯彻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的重要措施,财政部门冲破阻力,克服困难,集中财力办大事。主动与部门对接了解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2017年所需资金36亿元全部提前拨付到位,安排煤炭转化引导基金10亿元,棚改资金5亿元,机场二期建设资金3.5亿元,幼儿园、“四馆两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资金15.5亿元,化债基金2亿元。
4.全力支持供给侧改革,着力稳增长促发展。认真落实中省市“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支持淘汰落后煤炭产能、新兴产业培育等工作。全市财政支农投入89.7亿元,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林水重点工程、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市财政筹资8亿元,撬动金融资本28.6亿元,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全市累计消化存量商品房150.8万平方米;认真落实中省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取消停征收费和基金45项,再次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稳投资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全市投入70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26.2亿元,支持公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在制定市对县区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财政体制时,下放市级收入,提高县区财政保障能力。
5.持续改善民生福祉,稳步调标准守底线。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457.3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2.3%,其中当年新增财力全部用于民生支出。一是加大精准扶贫投入,市级精准扶贫投入年初预算6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3%,是中省要求2%的2.6倍,较上年增长20%,后半年又增加投入5.6亿元,全年实际兑付11.6亿元,全省领先;全年扶贫支出进度达97.2 %,较省上要求的92%高出 5.2个百分点;整合资金支出比例达到96%,较省上要求的80%高出16个百分点。二是支持民生政策提标扩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达到月人均229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平均提高到人均576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提高到490元,参合人数301万人,参合率达99.5%。城市和农村低保人员平均生活补助分别提高到5820元/人·年、2880元/人·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由每户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学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及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水平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建成11个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完成中职教育资源整合。推动全市255个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政府购买206场优秀剧目到基层演出。三是积极帮助困难县渡难关。对因石油价格低迷造成财政困难的县区,以及绥德、子洲等受灾地区,加大支持力度,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和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针对能源县财政减收问题,我们多次专题汇报,当年争取中省定向财力补助4.7亿元。
6.不断推进财税改革,全力促公开优服务。一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优化环境大讨论,理清财政发展方向路径,深化十大战略课题研究,积极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落地,实施了零基预算改革和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二是推进税制改革。推进水资源税、环保税改革工作,确定市县收入分享体制,财政体制平稳运行。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坚决落实中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规定,组织对全市政府隐形债务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规举债进行了整改。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产业基金等财政投入方式。开工建设PPP项目5个,3个项目成功申报省级示范项目。五是拓展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全市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各项支出公开到了最末级的预算科目,提高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积极构建监管新格局,突出强管理提绩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全面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财政收支保持良好态势的同时,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困难县非税收入规模较大,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区域间财政发展不平衡,一些县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一些部门和县区项目准备不充分,“资金等项目”现象仍然存在,财政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民生支出基数大、刚性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发挥不充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管理需切实加强;违规变相举借政府债务的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债务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我市财政收支运行的不确定影响因素仍然较多、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收入方面,能源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将为财政增收提供坚实基础,但当前我市发展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面临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同时,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也将对财政增收带来一定压力。支出方面,保障民生兜底、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增支需求仍然较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根据2018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按照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财政改革总体要求,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五新”战略要求和实现榆林“三大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坚持财政公共性和普惠性,优化支出结构,控制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量力而行,科学制定支出政策,合理安排支出规模;调整完善民生政策,提高精准性,补齐民生短板;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综合考虑2018年全市GDP增长目标、国家税费改革有关政策、我市税源结构等因素,按照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原则,全市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按增长8.3%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339亿元。
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9亿元,加上中省各项补助19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2亿元,全市收入预算总计为595亿元。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92亿元,比上年支出调整预算增长25.4%。加上上解中省支出3亿元,全市支出预算总计为595亿元。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预期增长9%安排,收入预期目标为15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是:税收收入143.3亿元,增长13.3%,其中:增值税72.7亿元,增长11.9%;企业所得税14.2亿元,增长24.9%;个人所得税2.4亿元,增长6%;资源税44.8亿元,增长9.9%。非税收入12.7亿元,下降22.9%。其中:专项收入5.2亿元,增长10.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3亿元,下降64.3%;罚没收入2.2亿元,增长4.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亿元,增长3.7倍,主要是省级下放资源性收费,增加了市级收入。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亿元,加上中省各类补助收入和县区体制上解收入196.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2亿元,市级收入预算总计为394.1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2亿元,加上对县区补助241.1亿元(其中:返还性支出4.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51.5亿元),上解中省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为394.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27.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亿元,补助县区专项转移支付17.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5亿元,补助县区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3亿元,补助县区29亿元。医疗卫生33.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4亿元,补助县区9.4亿元。节能环保19.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2亿元,补助县区7.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26.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9亿元,补助县区7.3亿元。农林水事务71.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9.5亿元,补助县区62.1亿元。交通运输22.1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5亿元,补助县区8.6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9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5亿元,补助县区2.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5.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9亿元,补助县区2.4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亿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安排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2.5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3.5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1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7.3亿元,对企业补助11.1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5亿元,其他支出9.2亿元。
2018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1086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同比下降1.8%,其中:因公出国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10035万元,同比下降2%,主要是执法、执勤、机要应急等车辆运行经费,以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公务车辆集中更换;公务接待费725万元,下降1%。“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按照支出政策标准核定预算,做到“三公”经费同比只减不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9亿元,较上年下降15.6%。加上中省补助收入1.5亿元,收入总计20.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5亿元,较上年下降7.7%,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亿元,增长24.8%。加上中省补助收入1亿元,收入总计3.4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亿元,较上年下降4.2%,加上市对县区补助1亿元,支出总计为3.4亿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1.6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0.8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2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2亿元。因县区未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为市级预算数。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8.1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73.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1.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8亿元。
(六)榆林高新区及榆神工业区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榆林高新区:2018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4.5亿元,增长0.5%。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5亿元,下降1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亿元,下降14.1%。基金预算支出6.3亿元,下降14%。
榆神工业区:2018年,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5亿元,增长1.4倍。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5亿元,下降19.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增长9.1%。基金预算支出3亿元,增长2.9倍。
三、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努力确保收入量质齐升。继续健全完善“四位一体”财税源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税源分析和跟踪监控,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加强财税深度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合力破解税收与税源背离难题。认真落实各项停征和减免收费政策,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防风险与促发展并举。坚决“堵死后门”,严禁利用PPP、各类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对全市隐性债务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分类处置,积极稳妥地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全面清理政府工程欠款,兑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开好前门”,积极利用国家新增政府债券政策,大力争取一般债券,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对应项目的前期规划、评估论证工作,争取更多债券资金,弥补建设发展资金缺口。加强对债务投资项目及其资产管理,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改制和转型发展。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对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聚焦贫困县区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核心任务,精准发力,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涉农资金整合,确保脱贫攻坚资金需求;落实部门和市县监管责任,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行环保税与县区共享,市县联动投入,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
(三)多措并举集中财力,保障阶段性重大事项。一是通过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盘活各级各类财政存量资金,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等,集中财力支持阶段性重大事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二是大力支持金融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涉农和科技型企业以及实体经济的支持。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取消对竞争性领域的各类专项资金,一律改为基金、担保风险补偿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各类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民生实事。一是确保财政民生投入不低于“两个80%”。二是坚守底线,补齐短板,落实好民生各项政策,全力保障基本民生。三是支持引进高端资源抓点示范,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上取得新突破,提高群众归属感。
(五)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以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制定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评价管理办法,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真正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评价、评价结果要应用。将绩效预算评价结果列入预算公开内容,向同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
(六)全面推进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按照中省部署,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争取改革红利,维护好地方利益;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确保做到预决算公开时间、平台、内容、格式“四统一”;实施市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政策机制,激励县区追赶超越加快发展;大力支持以“三集中、三到位”为主的放管服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积极配合“陕西财政云”建设,提升现代财政管理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项机制,打造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作出新贡献!